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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及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办事公开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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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及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办事公开制度
http://www.ckedu.com   时间:2006年04月29日 14:58  来源:本网站
 
    (一) 职能部门:教育局职评领导小组,教育局人事科。
  (二) 局职改办职能:
        负责本局所属学校,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,确立客观、公正、科学
      的考评机制。
  (三) 办事依据:
    1、湖南省职改办编写的《湖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文件选编》及其"续一"两书中关于中小学教师,
      中专学校教师,医师,会计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部分的内容。主要有以下文件:中发职改字
      (1986)第111,112号文件;
      湘人职字(1990)第81号,(1991)第4号文件;
      湘职改字(1992)第40号,(1993)第001号文件。
    2、省,市人事职改部门当年关于考核,职评工作的文件。
  (四) 办理程序:
     考核工作:
    1、常规管理与年度考核紧密结合,专业技术人员的直接领导,平时应随时将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德能勤绩
      方面情况作好记载,以备年度考核时查核评估。
    2、年度考核程序:
      ① 个人写好年度述职报告,提供查核依据;
      ② 小组逐人评议述职情况;
      ③ 考核小组逐人查核德能勤绩表现,并逐项评估打分;
      ④ 考核领导集体初议考核对象的等第;
      ⑤ 考核评分等第与本人见面公布划优名单,听取反馈意见,作必要的修正后报局职改领导小组,最后
       审定考核等第,有变动的再次通知本人;
  (五) 推荐评审工作:
    1、局职改办根据学校规模,人才密集程度、办学成绩、技术职务、岗位现状四个因素提出高、中级职
      务,推荐申报名额分配方案,交局职改领导小组讨论通过。
    2、民主推荐程序:
      ① 基层单位公开宣布申报名额数;
      ② 入圈对象写出书面申请;
      ③ 单位职改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初定推荐对象,并张榜公布推荐名单。听取反馈意见五天后,再根据
       分配名额确定建档对象,办理有关手续;
      ④ 局职改领导小组集体审议,最后确定推荐对象,上报评审材料;
  (六) 办事要求:
    1、考核小组和职改领导小组组建,选择成员必须考虑三性:代表民意的广泛性、专业技术的权威性、处
      世待人的公正性。
    2、认真执行考核标准,坚持晋升必备条件和优中选优原则,严格按照考评程序办事。
    3、坚持集体领导,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工会及纪检监察的作用,确保考核和推荐评审工作的高透明度。
    4、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划等和申报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,一要测民意,二要经上一级职改领导小
      组审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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